对周正老师解读的一点个人理解
周老师说的案例中,有一个外场地飞过来的球,碰到本场内移动的的球,应该按照有效移动的球被无效移动的球撞击来判罚。
我有另一种理解,规则中说的有效或者无效移动的球应该是指本场地内的10个比赛用球,球的无效移动是本场地中比赛行为产生的,而外场地的球跑过来的移动并不是本场地比赛行为导致的,它的无效移动只应该存在于它所属的场地内,虽然这个球在本场地内,但其属性上应该是个移动的物体,可以认为是一个场外飞来物,也可以看作是无关人员移动的脚,不应该作为一个无效移动的球来看待,也就是说,本场地的比赛用球只能是在本场地才算比赛用球,到了外场地只是个球,但不是那个场地的比赛用球,而规则里说的各种属性的球应该是指本场地的比赛用球。